近日在各地召开的两会上,一些政协委员表示,目前失独家庭可获得社保、奖励扶助、特别扶助在内的多项资助,但扶助标准偏低,仅仅依靠现有政策无法实现老有所养。委员们呼吁加强和完善失独家庭保障机制,让失独家庭老有所依。
在青海省两会上,来自民盟青海省委的政协委员建议,为失独家庭建立专项养老保险制度。建议政府加大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,由政府投保,解决养老问题,在失独专项保险尚未出台前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失独家庭代缴社保或新农保等基本费用。
关爱失独家庭不仅需要临时关怀,更需要长期制度。山西省政协委员陈改玲建议,政府应把建立和完善失独家庭保障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调查失独家庭的现状和需求,积极探寻解决之道。
陈改玲说,现行政策对失独家庭进入养老机构不仅有亟待清理的法律政策障碍,还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。敬老院只接纳无子女、无经济来源的“三无”老人,而且入住养老机构要有直系亲属等监护人签署相关协议,否则入院费用、生病、去世等问题无法处理。
还有很多失独老人不愿入住养老机构,他们希望与同样遭遇的人“抱团取暖”。“当前要抓紧修改相关法规政策,加快试点建设专门的失独者养老机构,着力解决失独者的平安生活、生病护理、临终关怀等难题。”陈改玲说。
“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总有团圆的盼头,而失独家庭需要的不仅仅是经济救助,还有精神赡养。”陈改玲建议,政府可在制度设计上大胆创新。如为失独家庭收养子女开辟绿色通道,让失独家庭重建完整家庭;以社区、单位和志愿者为依托,开展“亲情牵手”、“暖心计划”等活动,组织专业人员为失独者提供亲情抚慰,加强心理救助和临终关怀,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。